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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二手房办过户哪种最省事?

发表于2013-11-18

手房过户持续高温,除普通交易买卖之外,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产权转换,如何更划算更简便?也是过户者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。3月21日,一位姓张的先生询问“我的父亲去世了,这套老房子现在要过户到我的名下,按继承、赠与的方式上税更少,还是直接走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更好?”这个问题并非个案,有关继承、赠与、买卖哪个更划算的问题屡被提及。对此,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给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。

 继承:税费最少,但放弃继承程序繁琐

 以张先生咨询的情况为例,假设他是家中老三就叫做张三,还有亲兄弟4人。母亲张氏已经仙逝,父亲老张去世后,名下的房产要继承过户给他,首先同等继承权的人要放弃继承并作公证,也就是说,张三的4个兄弟以及健在的祖父母都要同意放弃老张这套房子的继承权。

 这样,税费缴纳时,转让和受让方只需要各自承担0.05%的印花税。但继承到张三名下的这套住房如果要再出售,须按照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 赠与:不论大小,受赠方须按3%缴契税

 如果张三的父亲去世,母亲还健在,首位继承权首先在母亲张氏这里。老张名下的这套房产转换到张三手里,可通过“继承+赠与”或“继承+买卖”的方式。先说“继承+赠与”的方式获得:首先,母亲张氏须按照继承程序获得老张的房子,第二步,赠与双方必须是直系亲属才会在过户时免征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。母亲张氏和儿子张三须在公证处公证亲属关系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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